<2008年北海市渔业作业用油补贴公示
当前位置: 农博水产 > 法规标准

2008年北海市渔业作业用油补贴公示

  • http://fishery.aweb.com.cn 2008年07月14日08:56 北海市水产局
  • 发表评论 共有 条评论
  • 根据《2008年北海市渔业作业用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》(北财农[2008]5号)和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放渔业柴油补贴资金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》(农明字[2008]第66号)文件精神,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列入2008年渔业柴油补贴范围内:
    1、无合法有效证书、证件的渔船;
    2、使用电脉冲、公海大型流网等国家禁用渔具渔法作业的渔船;
    3、一年以上未从事渔业生产的渔船;
    4、虽已批准但未出境从事生产的远洋渔船。
    经我局审核,以下渔船符合2008年渔业作业用油补贴,现予公示,若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,凡来信或来电举报者,必须签暑或告之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,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。
  • 用户名: 密码: 匿名发表
相关连接
如有意见和建议,请惠赐E-mail至 webmaster@aweb.com.cn
京ICP证030776号 电信业务审批[2003]字第812号
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文网文[2003]0053号
广告经营许可证 京海工商广字第9986号